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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鸭梨 为冠县的“县果”。已有1000多年的栽培历史,以皮薄、质细、肉嫩、
果面洁净光滑、果形端正、果色金黄、清香多汁、酸甜可口、核小肉白、耐贮而驰名中外,1988年被评为国家优质品奖,1990年被评为山东省优质梨,畅销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京、津、沪等地,深受国内外消费者欢迎
荣誉认证
冠县鸭梨1988年被评为国家优质品奖,1990年被评为山东省优质梨,畅销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京、津、沪等地,深受国内外消费者欢迎。2006年5月底,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冠县鸭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生产情况
据统计,到2008年,冠县鸭梨种植面积已达1.3万多公顷,产量达到3.6亿公斤,产值4亿多元。
果品畅销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省、市、自治区,远销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年出口量1000万公斤,已发展成为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同时,冠县政府提出“旅游兴县正当时”思路。他们挖掘梨文化资源,按照“春观花、夏赏绿、秋尝果、冬品树”的要求,投资1000万元开发建设了梨园生态风景区,建成了以梨园观光为主的民俗风情园。风景区内,亭台高耸,栈道飞架,碧波荡漾,曲径通幽,绿树掩映。清风徐来,百年梨园焕发出独特的魅力。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冠县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批自2006年5月24日起对冠县鸭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保护范围
冠县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冠县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冠政发[2005]5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冠县所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点小、皮薄肉脆汁多,石细胞少,脆甜可口,有香气,食后清爽,套袋果少顶锈。
2、理化指标:单果重180g至280g,可溶性固形物≥12.0%,可食率90%以上,果实硬度7.0kg·f/c㎡。
专用标志使用
冠县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