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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设计的本义在于便利消费者的识别,无论是从品牌的渊源出发,而是从品牌的定义着手,都能很明确地感受到品牌的根本目标在于区分生产者,也就是便利消费者的识别。
品牌设计,或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组合,是品牌建设、品牌管理的基础,这是因为品牌需要通过传播才能发挥作用,而传播的对象就是品牌设计。如果一个品牌设计都很难为消费者所识别,就很难谈及被消费者所理解、接受和传播,那么,消费者怎么会忠诚地信服这个品牌呢?因此,“便于消费者识别”就是品牌设计的最终目的。拿IBM来说,作为公司的法律注册名称,用“IBM”还是用“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只是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的代名词,区别不会太大;但作为个人电脑产品的品牌来说,消费者更容易识别蓝白相间的条文字母“IBM” 。
方便消费者识别、记忆,是市场导向观念的具体反映。例如,国外品牌(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会找一个对应的中文名称,这是其本土化的要求,更是贯彻市场导向理念的具体体现:便于中国消费者的识别,也是满足目标消费人群需求的具体反映。例如,考虑到目标消费人群希望更年轻,更时尚,摩托罗拉(Motorola)因应把品牌名称更新为“MOTO”。